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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申明

聘請法律顧問啟事

 

  為維護江西聚才人力集團、吉安人才網的合法權益,特于2005年3月11日聘請江西國風律師事務所程紹琦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今后凡涉及法律事務均委托顧問律師辦理。

 

江西聚才人力集團

二00五年三月十一日

 

吉安人才網法律聲明

    一、招聘單位和個人會員要履行的義務:

1) 應向吉安人才網提供相關注冊資料,包括:姓名、單位名稱、注冊資金、單位類型、行業(yè)類別、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所有資料必須是真實、有效、準確的。如果以上資料有任何改變,請及時予以更新。您對您提供的資料負全部的責任。一旦發(fā)現(xiàn)您發(fā)送虛假資料,我們保留在不發(fā)送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刪除您的資料并無限期停止對您的服務的權利。

2) 吉安人才網僅限于企業(yè)招聘、個人求職以及其他人力資源的相關服務,因此您不應亦不得將江西人才網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3) 您不得向吉安人才網散發(fā)垃圾郵件、連鎖郵件等騷擾性郵件;發(fā)布、傳播或散發(fā)其它無關的信息。

4) 您不得擅自轉讓自己的用戶名和口令給他人使用。因為通過您的用戶名和口令編輯、發(fā)布的任何信息或做出的任何行為都將被視為是您自己的行為。

5) 未經吉安人才網許可,不得將江西人才網的信息用于任何商業(yè)行為。

6) 任何個人和單位需要注意遵守國家法律規(guī)定,特別注意下列強制性的法律義務,否則將導致嚴重的法律后果:

① 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篡改、破壞、刪除(或有此企圖)江西人才網或數(shù)據庫中的內容,不得對江西人才網所屬的服務器、系統(tǒng)或網絡進行任何形式的攻擊、破壞,不得制作、傳播病毒。一經發(fā)現(xiàn),我們將立即無限期終止對您的服務,并報告國家有關公安、行政、司法機關,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② 不得利用吉安人才網來獲取商業(yè)機密,窺探個人隱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制造、傳播和散布污蔑、誹謗、恐嚇他人的言論和消息。一經發(fā)現(xiàn),我們將立即無限期終止對您的服務,并報告國家有關公安、行政、司法機關,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7) 對于因以上行為產生的任何糾紛或導致的任何后果或造成的任何損失,您自愿無條件承擔全部責任。我們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二、吉安人才網可隨時直接以電子郵件或其它方式與您聯(lián)系,或向您發(fā)送信息。

 

     三、為使您能獨立自由地行使您在吉安人才網所享有的權利,我們不會隨意復制、修改、刪除、轉移您在吉安人才網的注冊資料或儲存在吉安人才網的資料;也絕不會對任何第三方泄露您要求保密的注冊資料。但基于下列事由的情形除外:

1) 法律的要求(例如:行政、司法機關的執(zhí)法行為);

2) 您明確授權;

3) 為保護吉安人才網的知識產權;

4) 在緊急和特殊情況下為保護公眾利益;

5) 您違反本協(xié)議有關條款。

 

    四、吉安人才網的知識產權:

  江西聚才人力集團對吉安人才網以及相應的計算機程序擁有一切版權并受到全面的保護,未經江西聚才人力集團書面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復制、轉載吉安人才網的任何內容,不得侵犯江西聚才人力集團的商業(yè)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

 

    五、吉安人才網的信息安全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對吉安人才網的服務器等網絡設備進行任何形式的攻擊,如果出現(xiàn)此類事件,我們將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并追究攻擊者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六、本聲明的解釋權歸江西聚才人力集團所有。

 

江西聚才人力集團